立即搜索

甲骨文字典(更新至0602)

日期:08-18  点击:259  属于:甲骨文字典
本字典以郭店楚简《老子》一文中的文字先后顺序为呈现逻辑,研述甲骨文至简体字的文字衍化顺序,期待于其过程中体味老子思想的本质和精华。需要指出的是,对甲骨文的理解是一个不断深化和升华的过程,故本字典也将不断鼎故革新,在否定之否定中扬弃和进步。
字典目录:
1、絕(绝)
2、智
3、弃
4、卞
5、民
6、利
7、百
8、伓
9、攷(巧)
10、覜
11、惻(恻)
12、亡
13、又
14、偽(伪)
15、慮(虑)
16、復(复)
17、季
18、子
19、三
20、言
21、以
22、为
23、吏(史)
24、不
25、止
26、足
27、或
28、命
29、之

字典正文部分
1、絕
絕 ——人以刀断丝。郭店楚简原字如下:

字形流变过程:

《说文解字》:絕,断絲也。,古文絶。象不连体,絶二丝。

絶字像丝线不连贯的形体,是切断了两束丝线。甲骨文时期形为两缕丝线中间各加一短横,表示将丝线割成两段,字形如“刀断丝”,比较直观,罗列如下:

金文时期更为直观的在两组丝线之间加一把刀,示意以刀断丝;篆文时期则形成了“丝+刀+人”的组合,表示人以刀断丝,絶字由三部分构成的字形基本定型,小篆时期该字的表现形式中,有的加入“人”字。如下图,左边字右下角符号为“人”,右边字则无“人”。

后该字不断演化和简化,成今日“绝”字,为“丝+刀+人”组合。

2、智

智 ——以口传授经验。郭店楚简原字如下:

字形流变过程:

甲骨文时期形为“干+口+矢”三符号组合,意思为以“口”谈论和传授作战(或者狩猎)经验。其中“干”字存在争议,有学者解释为“盾牌”,有学者解释为“箭靶”,均有可解。如“干”为盾,“矢”为箭或矛,可理解为以口传授攻防之智慧;如“干”为箭靶,矢为箭,可理解为传授如何正中靶心的智慧,因射箭时绝不能瞄准靶心射出,而需要根据风速和目标远近调整角度,这是需要技巧传授的技艺。如下图:

金文时期字形承袭甲骨文形态,有些金文在甲骨文形态基础上在下部添加了“曰”,“智”字就逐步替代了“知”字,代表传授经验和教授智慧。简帛时期字形基本为上下结构,沿袭金文字形的同时,对“口”字有微调。将简帛中已发现的“智”字列举如下:

3、弃

弃 ——双手将装着婴幼儿的箕筐推出,意为抛弃。郭店楚简原字如下:

字形流变过程:

4、卞

卞——法度或急躁,暂无法确定该字具体意义,倾向于做“法度”解。郭店楚简原字如下:

字形流变过程:

5、民
民 ——以锐器刺瞎双眼(或指代有眼无珠、不辨真伪的愚昧之人)。郭店楚简原字如下:

字形流变过程:

《说文解字》民:民,眾(众)萌也。从古文之象。凡民之属皆从民。

对于民字的解读,学术界有多种声音,有认为是“目+十”的组合,“十”代表众多;有认为“十”像一根权杖,表示对神圣的追求;也有认为十为锐器,以锐器刺瞎双眼,使奴隶或战俘无法逃跑;还有学者认为以锐器刺瞎眼可引申为民智未开、不辨真伪,从而指示民是一群没有甄别能力的乌合之众。回归到甲骨文时代,结合当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还原古人造字思考才是正解之道。

简帛时期“民”之字形众多,上半部分均为有眼无珠形态,但下半部分的呈现形式多样,有的呈现甲骨文时期有刀柄形态,有的保持金文时期无柄形态,有的变形为带尾的形态。罗列部分以作参考:

6、利

利——以利刃收割庄稼。郭店楚简原字如下:

“利”字字形流变的过程中变化不大,时至今日亦是“禾”+“刂”的组合,代表以锋利之刀收割庄稼。字形流变过程:

7、百

百 ——说不完道不尽的,形容多。郭店楚简原字如下:

字形流变过程:

 

金文、篆文承续变形的甲骨文造字思路,传承中不断变形,如简帛时期有多种呈现形式:

郭店老子甲中的“百”字,就像“二”(也有“一”)+“自”的组合,在此不妄猜想,暂将百字定为“说不完、道不尽的多”。

8、伓

伓 pī(总8)——此字解释存疑。

“伓”,郭店楚简为“伓”,帛书甲本为“负”(绝声弃知民利百负),帛书乙本(绝声弃知而民利百倍)和王弼本(绝圣弃知民利百倍)为“倍”。几个版本对该字解释不尽相同,若以郭店楚简字形看,“伓”字左半部分为“人”,右半部分则更像一个现代字“不+一”。

若按王弼本解释,“倍”字应如上图中手写部分,看似和郭店楚简形态并不一致。汉典中字“伓”同“伾”;通“背”(bèi);同“不”。“伓”有背负之义,帛书甲本可能因取其中的“背负”之义而择“负”;那帛书乙本取的可能是“背”的音,将“倍”通假,解释为老百姓得到百倍之利似乎也说得过去,可能也就延续了下来。但老子之意,是否取“背负”之意?还是理解为利于老百姓承担和背负更多的责任,利于社会长治久安?暂不能确定。

“絕智弃卞,民利百伓”八个字是郭店楚简《老子甲》的开篇之词,是对统治者的告诫,奉劝统治者要放弃政治心机、祛除自己的私心和妄念,百姓才能安居乐业,百姓安才可能社会和王朝安,这同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思想如出一辙。可见老子时期道的思想,并非与儒家水火不容。

9、攷
攷(kǎo)(总9)——可能做“巧”字理解,也可能做“考”字之意,不能确定。郭店楚简原字如下:

郭店楚简中该字出现多次,罗列如下:

10、覜
覜 tiào——①诸侯聘问相见之礼;②古代同“眺”。本文中该字释义暂无法确定。
郭店楚简原字如下:
 

 

图中的“兆”字写法和郭店楚简中“兆”字的字形不能完全匹配,是对该字存疑的主要原因。简帛时期“兆”字形态如下:

本字暂以“覜”字定之。《説文解字》曰:“覜,諸矦三年大相聘曰頫。覜,視也。从見,兆聲”。即:诸侯每隔三年进行大型人才互访交流。覜,就是看。该字在此做何解,暂不确定,但应与“目”有关联。
11、惻
惻——“恻”,悲痛之意,其它意向暂不可考。

“恻”字在郭店楚简甲本中出现的字形如不易破解,不若放眼到整个简帛时期,结合帛书乙本等文献中该字的结构相对容易辨认。帛书乙本中字形同金文时期相对一致,均为“则”上、“心”下结构。如下图1.2.3.4.7.8.9.10所示:



《説文解字》曰“惻,痛也。从心,则声。”学术界多将“恻”解释为“悲痛”之意,但是否只有悲痛让人刻骨铭心,难道快乐的事儿就不令人难忘?再或者,金玉满堂的宝物难道不让贪心之人心生惦记?故对“恻”字理解,暂无定论,只确定应为与“心”相关的令人难忘的事宜。
12、亡
亡——逃亡、失去、没有、死、灭等意义。
该字在古文中常有出现,字形在传抄中也有各种变体。罗列之:

①甲骨文字形如下:
②金文时期字形如下:
③简帛时期字形如下:


 

13、又
又——“有”,持有、拥有之意。
该字古文中出现频率较高的字,字形简单,理解不难。“又”是“有”的本字。

甲骨文像手张开以抓握,字形如下:

14、偽
偽——同“伪”,表示人为或假装。

楚简上该字应为“忄為”而非“偽”,因该字下半部分为“忄”,而非“亻”。上半部分大概率是“为”字,这从简帛时期出土的“为”字可证,如下图:

“忄為”字释义暂不可寻,故该字暂无法明确意义,暂以学术界较为公认的“偽”字做参考(后有灵感再更新解释)。“爲”是“僞”“撝”二字的本字,字形流变过程:

15、慮
慮——同“虑”,表示谋思、打算。

“慮”字形流变过程:

“絕偽弃慮”对应通行版“绝仁弃义”,可见两者差距极大。“绝仁弃义”被认为是儒道两家势不两立的观点,“仁义”直接触碰了儒学道统。而从郭店楚简出土的老子甲本可见,老子并未在此处直接抨击过仁义的观念,相反孔子向老子问礼的经历还证明老子极为懂礼。故而可见,“绝仁弃义”应是后世有意或者无意的误传,并非老子原意。老子原意只是强调了放弃没有意义的担忧,顺应天道而为。
16、復
復——同“复”,原意为往返于城门之间,表示回去、重返。郭店楚简老子甲本中以“复”字呈现:

字形流变过程如下:

 

17、季
季——表示对同辈中年纪最轻者的称呼,老幺。

季的金文——,基本延续了甲骨文上下结构字形,但亦有左右结构形态(禾在座、子在右),不知是否以比禾苗还矮的孩子指代家中的老幺?“季”字中的禾苗一般为沉甸甸结穗的禾苗,穗内是种子,不知是否以种子表示最新最小的生命,以指代家中的老幺?还有学者推论,禾成熟于秋季,代表禾有最后一茬作物之意,“禾+子”也就代表了家中最后出生的孩子。众说纷纭,暂无最佳答案。部分金文字形列举如下:

季的篆文——,承续甲骨文、金文字形。《说文解字》曰:“季,少称也”,表示对同辈中年纪最轻者的称呼。部分简帛字形列举如下:

18、子
子——表孩子,少儿。

 

子的金文基本承续甲骨文字形,虽变体繁多,但基本均保留了“脑袋+胳膊+躯干身体”的结构,列举部分如下:

子的简帛字形写法亦众多,但构字逻辑基本一致,列举部分如下:

子的隶书——,将襁褓婴儿双臂统一为一条横线,逐渐有了现在的字形。
民復季子四个字,通行本为“民复孝慈”,两句意思相去甚远。民復季子要表达的是老子常说的复归于婴儿的境界,是一种放下我执、遵循天道的境界,这才是“含德之厚,比于赤子”,唯有如此才能精之至、和之至。那怎样能达到该境界呢?前面四个字“絕偽弃慮”给出了答案,就是放弃那些虚幻的夹杂着众多“我执”的思考。老子绝非在阐述如何让民众复归“孝慈”,其关注点压根不在此处,所以儒家和道家在此处没有什么对立。为了“民复孝慈”能够解释的通,各大版本脑洞大开,也就安上了“绝仁弃义”的帽子,多么可爱的一群人。
 
19、三
三——数名,表示三个(二与一为三《庄子 • 齐物论》);也表示多次或多数。
《说文解字》:三,天地人之道也。从三数。凡三之属皆从三。弎,古文三从弋。本人认为造“三”这个字时,古人的思维恐怕不会想“天地人”等,就是最直观朴素的三根棍棒或者树枝。从甲骨文、金文到篆文、隶书,该字写法基本没有变化。

且“三”字在日韩等地的写法一致性也相对较高,列举如下:

在字形流变过程中,也出现过其他形态写法,列举部分如下:

“三”字在中国文化中有着特殊的含义,如道家经典《老子》中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生衍观点;儒家有《周礼》、《仪礼》和《礼记》三礼及“三人行必有我师”等关于三的经典论述;佛教也有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界和净门、圆门、觉门三门等诸多以三为界定的经典语句。
20、言
言——动词表示说话,名词引申为所说的话。《说文解字》曰:直言曰言,论难曰语。从口䇂声,凡言之属皆从言。甲骨文到金文、篆文时期的“言”字形态变化不大,基本均为“舌”字基础上加横线示意,流变如下:

言的篆文—— ,承续金文字形,变化不大。
部分楚系简帛和秦系简牍字形列举如下:

关于“言”字构型和本义学界众说纷纭。较多的一种论调认为是指事字,比较像“刀”与“刃”关系,”舌“上加一横线的指事符号代表气流从口舌传出而说话,采用了加区别符号造指事字的方式。还有论调认为应是形声字,《说文解字》中“言”乃“从口、䇂(qiān)声”的形声字,只就字形流变而观亦以有道理。其他几类论调虽小众,亦有一定道理。
 
21、以
以——动词,造字初期形如母子脐带相连的样子,后做动词表示“用,拿,把,将”等;表名词时,指代原因、缘故等;此外还做介词、连词和助词用。《说文解字》曰“㠯,用也,从反巳”。意思是——㠯(以),使用,字形采取反写“已”的方法来造字。

流变过程如下:

以的甲骨文—— 字形是倒写的“巳”(新生儿),表示新生儿与父母相像,其中第二种甲骨文写法更直观传神,字形(倒写的“巳”,新生儿)+(人,孕妇),乃孕妇+胎儿的组合。
以的金文—— 字形沿袭甲骨文字形,变化不大。
以的篆文——两种字形基本传承了甲骨文两种字形,变化不大。
摘录部分传抄古文形态:




 

22、为(爲)
为(爲)——多音字,wèi wéi两个读音。做动词时表做事、作为、创作、制作、治理、变成、种植、设置、使、帮助等意;做介词时表因为、为了、替、给、被、于、在等意;表连词时表则、和、如若、或等意;表助词时可用于句尾表疑问,也可表感叹等意。《说文解字》曰“爲,母猴也。其爲禽好爪。爪,母猴象也。下腹爲母猴形。王育曰:爪,象形也。”意思是“为,弥猴。作为走兽的弥猴喜欢用它的爪子。爪,就是弥猴的形象特征所在。“为”的篆文字形下部像弥猴的形状。王育说:爪的字形,像弥猴的爪形”。但结合甲骨文、金文等形态,猕猴的解释或不符合造字本意,“为”更像以手牵象,象征人类驯服大象劳作听命,可释为作为。流变如下:

 


但同为金文时期,部分字形已出现抽象化、简化趋势,战国早期部分字形像极了郭店楚简中“为”的字形,推测可能是为书写方便,将大象的形态抽象化、简单化所致,保留了大象长鼻的特征,列举部分如下:

 
为的简帛版本大致分为两类,一类下方有两道横线表大象身体一部分,一类没有两道横线。部分简帛字形列举如下:

 
为的篆体  ,大象形态已抽象到难以直观辨认。为的楷书 。为的简体字大概率是承袭了草书形态而来。 
笔者觉得手拉大象的“为”字代表了人类的主观能动性,而这能动性究竟好与不好难以简单评判,比如诺贝尔发明了硝酸甘油;爱因斯坦致信美国总统罗斯福呼吁开展核裂变相关研究项目;盖尔斯敦发明了橙剂……炸药、核弹、二噁英给人类带来了的磨难永世难忘,但发明者的初衷却也是通过科技创新推动生产力进步,就像站在天平两端的统一体,也像佛魔一面的雕像。

 

生产力的进步带来了人类生活的高效化和便利化,但凡事都有其两面性,加速进步的背面可能就是加速的毁灭,正如恩格斯的警告,人类不要沾沾自私于对大自然的征服,每一次对大自然的不合理征服都可能带来大自然加倍的报复。所以老子说“无为而治”的“无为”,代表着不要过多假以人类之手去驯化大自然、破坏自然的the rules,只有如此才能有更好的人与自然关系,方能拥抱“无违而无不为”,这也比较接近甲骨文造字本义。
23、吏(史)
吏(史)——做名词时表官吏、官员、姓氏等;做动词时表治理、为官等意。《说文解字》曰:“吏,治人者也。从一,从史,史亦聲。”意思是:吏,管治百姓的地方官。字形采用“一、史”会义,“史”同时也是声旁。有说是“使”的本字;“吏”、“事”与“史”同源。流变如下:


部分甲骨文字形列举如下:

 
吏的简帛版本有楚系和秦系等不同属地版本。其中郭店楚简的出土让该字呈现出多种版本,列举如下:

楚系简帛中的部分书写形式已非常接近今天的写法,尤其是下图第二种写法。如下图:

该字在郭店楚简老子甲本“三言以为吏”中出现(如上图),但不同版本对该句话解读不同,列举楚简、帛书、王弼三个最具代表性的版本:
郭店楚简版:三言以为使(吏or辨or)不足;
帛书版:此三言也,以爲文未足;
王弼版:此三者,以为文不足
可见在该字的释义方面学者们分歧较多,“绝智弃辩、绝巧弃利、绝伪弃虑”这三言到底是做官吏之行为准则呢?还是这三言作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标准,以用来辨别和对照修养不足之处的呢?或是仅凭这三言是不足以说清楚的,所以文不足呢?笔者倾向于“吏”的解释,而“吏”不指低级官吏,而是老子告诫的对象——那些手执天下大旗的决策者们,这点来看,儒道都希望侯王可内省克己,实现大同社会的抱负。
24、不
最简单的可能就是最复杂的,因为愈多限制条件就愈容易确定问题的边界从而排除干扰项,“不”字寥寥几笔的字形,让后世的有太多想象力去遐想造字初衷,从而出现了树屋说、帝本说、鸟飞说、花蕊说、草根说、瀑布说等各类思路,笔者亦暂不能有确定思路,强解之。
不——多音字,bù、fǒu 两个读音。可做副词表否认、拒绝;可做动词表树杈上未经缔结构筑的原始巢居,或轻视,蔑视,无所谓之意;可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亦可用在句末表疑问。读fǒu时,同“否”,意思为不然。《说文解字》曰:“鸟飞上翔不下来也。从一,一犹天也。象形。凡不之属皆从不”,意思是:鸟向上飞翔不降落。字形采用“一”作字根,“一”好比是天。字形像鸟在天上飞翔的样子。所有与不相关的字,都采用“不”作边旁。流变如下:


 


还有多种其他思路阐述“不”的甲骨文字形意义,不再一一枚举,筛选部分甲骨文字形列举如下:

不的金文—— 承袭甲骨文形态,部分金文字形列举如下:

不的简帛版本则多在顶部加一横线表指示,部分郭店楚简字形列举如下:

不的楷书——,大概率被隶书影响,简化掉了隶书字形中表示“才”的倒三角形
“不”本是个简单的字,但往往最简单的就是最复杂的,正因为简单导致限制条件极少,可让解读者尽情发挥想象力,却也最难正确解读。就像那句经典之问:“您想吃什么?随便吧”。这“随便”二字如想办到事半功倍的出色,就得结合种种条件,比如对方之前爱吃什么或从他人口中得知此人有何忌口等,总之还需寻找各种条件以缩小思考和判断范围。不由得让笔者联想到老子那句“无违而无不为”,现实中界定清楚了事情的边界,反而更容易做到随心所欲不逾矩。
 
25、止
止——“趾”的本字,张开脚趾的整个脚掌,后引申为停止、仅仅等多种词义。做动词时表停止(树欲静而风不止)、阻止(笑而止之)、居住(邦畿千里,维民所止)等意;做副词时表仅仅(止增笑耳)、又(止露尻尾)、又如等意;做助词时表“呢”做语气助词(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说文解字曰:“止,下基也。象艸木出有址,故以止爲足。”意为:止,事物的底基。像草木长出地面有根茎的基址一样,所以古人用“止”表示“足”。下文将展开讨论本字流变过程以解析许慎观点的偏颇。

字形流变过程:

笔者大胆猜测“止”字甲骨文形态为何非对脚的直接摹画,是否有种可能,比如古人在逐步进化过程中,大脚趾和其它四趾相对分开(相对今日的脚趾而言),故大脚趾单独刻画为一部分,其它四趾以两趾表示一个大部分。此推理灵感来源于人类始祖猩猩的脚掌:人类脚掌五趾并拢,脚趾较短,后跟大,有足弓用以减震,以便于增加直立行走稳定性;而猩猩因四肢着地,脚和手的功能区分度没有人类大,大拇趾与其它四趾分离,脚整体比较宽。如下图:
止的金文开始突出脚趾分叉的特征,淡化脚掌形象,部分金文字形列举如下(左数第一个止字为商代晚期,更贴近甲骨文时期字形,周代始则更更倾向于突出脚趾分叉之形):

以三指代替五指的案例在“又”字上亦有展现,如下图所示,左图为“止”的甲骨文,右图为“又”的甲骨文。均以三代替五,故推理出一结论,古人认为大拇指(大脚趾)功能性强于其它四指(四趾),故将大拇指单独列为一部分,其它两指(两趾)代表其它四指(四趾)。为何大拇指如此重要,我们从保险公司赔付标准中可窥一二,保险赔付条文中:一手拇指占一手功能的36%,其中末节和近节指节各占18%;食指、中指各占一手功能的18%;一手掌占一手功能的10%,由此可见古人将“大拇指”单独列支为一部分是有其缘由的,来自于朴素的实用主义观察。由此推论,“止”字来源应与许慎先生推论的“艸木出有址”关系不大。
  
 
 
 
 
故而研究古文字需站在前任肩膀上环伺而动,我们的态度是尊重和感恩许慎等古人,但应大胆扬弃和批判,以客观事实为唯一根据。现实生活中何尝不是如此?每一次对理论体系的突破都是一次扬弃的过程,人类在这种扬弃中一次次进步,哥白尼的“日心说”扬弃了地球是平的、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扬弃了牛顿定律,未来的进步还将建立在一次次扬弃的基础上。
(附:字典第25字本应为“足”字,但该字为“口+止”两部分组成,故而不能绕开“止”字,遂将“止”字作为字典第25字,“足”字作为第26字研究。)
 
26、足(疋)
足(疋)——指人体膝盖及以下部分,亦可指动物或器物下方的支撑部分。《说文解字》中“足”字曰:“足,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口”;“疋”字解释的更为形象,曰:“足也。上象腓腸,下从止”。字形流变过程:

“足”做名词时可表人体膝盖及以下部分,如“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据考证秦汉以前,“足”和’趾”都乃“脚”之意,表脚(表小腿及脚丫构成的身体部位),而非单纯指“脚丫”部分;魏晋之后,“足、趾、脚、疋”均可表示脚,但书面语中多取“足”字,口语中用其它三字。做名词还可表动物身体下方支撑部位,或器物下方的支撑部分,如三足鼎立、鼎折足覆公餗等。

做形容词时表完备、足够、富足等意,诸如:国无九年之畜曰不足、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尝闻等。做动词时表重视、完成、止于、使满足等意,诸如:为天下谷,常德乃足等。做副词表值得,如:不足为外人道也。
为何笔者认为“足”非“脚丫”,而是膝盖和以下部分的统称?答案来源于“足(疋)”字甲骨文形态的启示。

足的金文承袭甲骨文字形,依旧为上下结构,不过下半部分“止”开始突出脚趾分叉的特征,淡化脚掌形象,部分金文字形列举如下(左数第一个足字为商代晚期字形,更贴近甲骨文时期直描风格,周代则更倾向突出脚趾分叉之形):

足的篆文承袭金文风格,足的简帛版本字体在出土文物中有众多发现,皆为上下结构构成,为从膝盖到脚丫的身体支撑结构,而非单纯的脚丫,单纯的脚丫通常用“止”字,简帛时期“足”字部分字形列举如下:

由字源流变而知,古时“脚丫”只是“足”的一部分而已,两者并不能划等号,代表脚丫的“止”字加上代表膝盖和腿骨的(似膝盖形状)才组成了“足”,“美足”一词在古代可能同现代的“美腿”是一个意思。
27、或
自私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社会生产关系的必然产物,其为中性词,是人类的一种天赋。自私可推动科技发展、生产力进步;也能让乌合之众做出极为荒谬的社会选择,让人类交出昂贵学费。最早的自私大概是从对食物和土地的占有开始的,那时人类(族群)对己地有了保护意识,是一种朴素的自私观。今天分享“或”字——“国”“域”“或”皆为己地江山。
或——手持武器以卫已地,泛指自己的地盘,如国或邦。做代词时,本意为国或邦,读yù(域);表它意时均读huò,代指人或事物,例如:或跃在渊。做副词表或许、也许、有时,例如:或长烟一空。做动词为通假字,同“惑”,表迷惑,例如:无或乎王之不智也。做虚词表选择、假设、列举等意,例如:或异二者之为。做语气助词以加强否定语气。《说文解字》曰:“或,邦也。从口从戈,以守一。一,地也。通作域”,意为“或,小邦国。字形采用“囗、戈”会义,用以守一。一,代表土地。域,这是“或”的异体字,再加土的边旁”。字形流变过程:


或的篆文基本延续金文形态,那时字形大概同许慎《说文解字》的字形相似,“”表示要用“戈”保护的部落地盘。如下图:

 

或的简帛版因出土文物较多,发现写法亦众多,部分字形列举如下:

历史上“國(国)”“域”“或”都曾表示相同意思,只是当“或”字的“戍守己地”本义消失后,篆文加偏旁“土”成“域”字而代替。当“域”字“戍守己地之土”本义消失后,又加偏旁“囗”成“國”字代替。
 
28、命
命——从口从令,表示上天传达的信息,人和物等皆需遵照而行,后衍化为上级对下级的命令。做动词时表发布命令、命名等意,例如:凡尊者之言曰命。做名词时表政令、天命、命运、性命、寿命等意,例如:大君有命、命悬于遂。《说文解字》曰:“命,使也。从口,从令”。字形流变过程:

命(令)的甲骨文为上下结构,上半部分(有上级之口说、铃铛说等多种解释)+下半部分(㔾,似跪坐的人)。学者们对下半部分疑义较少,但上半部分争议颇多,至今无定论。笔者倾向于其代表天道向下传达信息之意,天道高高在上、众生为天道生之蓄之故在下,将天道传话拟人化即为口向下的形象,而并非什么君王(上级领导)对跪着的下级传达命令,这显然是弄错了传达命令的主体。有的学者将上半部分理解为“亼,三合为集”或“女人抱着肚子跪在地上在房里生孩子”等,皆不甚妥,古人造字应为最朴素的逻辑,不会归纳或者演绎太多的抽象元素融入其中,故而不能将甲骨文理解得过于深奥玄幻。笔者曾尝试将上半部分直观简单的联想起铃铛,有些牵强附会,走了些弯路,但希望陈述出当时的理由供读者批评指正:
按铃铛制造时期早晚为逻辑线,我国发现的最早的铃铛是1983年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出土的红铜铃形器和陶铃形器,据同出人骨14C测定在公元前2085年左右,距今4100多年历史。其次,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墓葬中也出土过3件铜铃,属于商代早期的郑州商城。殷墟遗址虽然发现有铜铃,但多见于墓室、殉狗的颈下、车马坑中马颈下。部分铃铛时至今日如稍加触碰仍可发出声响,从器形上看,铃铛同“命”字上半部分极为相似,不禁让人联想到:青铜礼器铜铃如用在祭祀仪式中,萨满或巫吏将铃铛套在手上或者权杖上,其祭祀舞蹈过程中铃铛发出悦耳声响,在庄严的祭祀礼上,这类铃声或被视为神灵对人类的某种回应,从而获得更多整仪式神秘感,为统治者的意志增加更多合法性。但后期笔者发现,“命”字上半部分完全可更直观解释为上天向下传达信息,这样更直白生动。偃师等地部分铃铛器形如下:

 
命的金文基本延续了甲骨文造字思路,变化之处乃为更强调“开口下令”的口,在下半部分再加“口”字,代替“令”之本义。部分金文字形列举如下:

篆文承续金文字形,变化不大。简帛版因出土文物较多,写法亦众多,部分字形列举如下:

29、之

之——脚踏实地前往某处(许慎认为像草木破地而出,长势旺盛的样子)。作动词表出、生长、往某个方向去、前往;做代词指代某人某事某物;做助词时可用于实词与介词间、亦可用于主谓结构间取消句子连续性或用于定语和中心词间表关系;做形容词表“Z”字形状的。《说文解字》曰:“之,出也。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凡之之属皆从之”,翻译为“之,长出。像植物过了发芽的阶段,枝茎日益茁壮,有所扩张。字形底部的指事符号‘一’,代表地面。所有与之相关的字,都采用其作边旁”。字形流变过程:

之的甲骨文为上下结构,上半部分“止”+下半部分“一”,字形为脚踏在大地上的样子,目的应为前往某处。
许慎解释“之”字象艸过屮,应该是观察甲骨文字形后的直观灵感,如上图所示。但合理的推理并不等于事实之模样,看似缜密的推导也可能与客观事实谬之千里,后世学者解读先贤经典时常如此,为论证结论合理性而在求证过程中费尽心思,但而和真相却越走越远,这和中世纪经院哲学家们为论证宗教合理性而不断创造复杂的公式或参数没什么分别。从字形看,许慎对“之”字的解释不仅说得通,而且还融入了种子从破土出芽到茁壮成长的植物客观生长规律,一切都看似合情合理,但唯独忽略了造字者所处的时空条件,故曲解了古人造字的本意。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理论联系实际的解决方案可能比脱离实践的空想主义更有意义,了解THE RULES就是摸清宇宙本质规律的底线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客观规律允许的范围内大胆思考取得突破。那些意识不到或不愿认同能量守恒定律而费尽心思研究永动机甚至增量机的偏执狂虽让人敬佩但更多是引人唏嘘。解读甲骨文最好的方式不仅需要天才的猜想,还需要见多识广、多看原始素材,站在客观事实基础上加以缜密分析才是实事求是,由《甲骨文字典·第25字》的“止”字可见,“之”字就是脚踏在大地上,而后前往某地,如下图:
“之”字部分甲骨文字形如下:

之的金文、篆文延续甲骨文思路,变化不大,和第25字“止”字相似。部分字形列举如下:

简帛版因出土文物较多,写法亦众多,部分字形列举如下:

之的隶书更加抽象,以两点代替“止”字中的脚趾头,此时字形已较难与之前字形产生联系。之的楷书承袭隶书写法,自此“之”字呈现出今日字形。
*感谢汉典和象形字典为文字解析提供的大量素材;
感谢为《郭店楚墓竹简》做出贡献的学者和考古人员。
文章部分图片和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同本公号联系修改。
 

文汇自然大光华,天道从不问东西。

欢迎关注公众号“文汇自华”

 

文汇自然大光华,天道从不问东西。

欢迎关注公众号“文汇自华”

微信扫描关注我们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邮件:308218322@qq.com

凡人不扰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cghl